1956年9月21日,格鲁曼公司的试飞员汤姆·阿奇特驾驶F-11F战斗机进行航炮对地攻击的测试时,他将战斗机机头向下压朝海面冲去,然后开始使用F-11战斗机上装备的柯尔特MK12型20毫米航炮进行了一轮射击,紧接他继续驾机俯冲准备进行第二轮射击。
1分钟后,他飞机的前挡风玻璃突然爆裂,发动机也出现杂音。
出现事故后,阿奇特赶紧向地面通报异常,并立即终止测试,而是向机场返航。在当时飞机已经难以操控,阿奇特操纵飞机艰难的返航和迫降,在迫降过程中飞机燃起大火,阿奇特随即爬出驾驶舱跳伞逃生,在这次飞机事故中,阿奇特一条腿骨折,最终保住了性命。
在工程人员检查他的飞机时,却发现很多意外最初他们以为是阿奇特的飞机撞鸟导致发动机故障,后来在F-11F战斗机的发动机中找到几发因为大火已经严重变形的20毫米航炮炮弹。
由此,工程人员断定,阿奇特在空中俯冲时速度过快导致自己的飞机飞到了刚刚发射的那一串20毫米航炮炮弹之前,从而导致了自己的飞机被自己刚刚发射的炮弹击落的悲剧。
这个原理在于在大气层内飞行的物体都会受到地球重力的影响,从炮膛射出的航炮炮弹在出膛瞬间受到两个力的作用一个是火药发射时对炮弹的推力,另一个则是地球的重力。所以航炮炮弹在空中是呈抛物线的方式下落。而阿奇特驾驶F-11战斗机在开火后随即压低机头进行俯冲,F-11战斗机的俯冲速度要快于做自由落体运动的炮弹。这才导致了阿奇特最终被自己发射的炮弹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