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对女人而言,爱字大过天。小说中也是喜欢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列为喜剧,而被逼着嫁给张三李四的就一定写的她欲求不得,凄苦一生。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为什么总不能是同一人,这二者往往折磨得女人好深。可是女人嫁给自己爱的人就真的皆大欢喜了吗?
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
朋友相处了8年的男友因家庭的关系定居瑞士,一个是想回回不来,一个是想过过不去,眼看着大好的情缘从此天各一方,生死茫茫。
分手后朋友接受了家里安排的相亲,那人眉目还算周正,工作也挺稳定,脾气倒是极好,于是朋友很快地便与之结婚生子,过起平静的生活。
瑞士的男友到底不死心,千里迢迢地追到国内来,原以为8年的感情是任谁都不能说放下就放下的,所以我想她这次一定会义无返顾地跟着走。可是不想两人见了,她却极平静地摇摇头,拒绝了他。她和丈夫像好朋友一样招待了前男友两天,并送他上了飞机。
望着那位飞越了大半个地球赶回来,又要孤苦伶仃飞越大半个地球赶回去的GG,我也蒙了。这样的人不爱,她还想怎么样。
那GG进安检时,看得出朋友的眼睛里有泪光在闪,可见她也不是铁石心肠。直到飞机起飞了,她才悄悄地告诉我,对男人来说,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所以我要让他在心里放我一辈子。
七年的光阴惨不忍睹
我在高中时曾暗恋过大自己七岁的实习老师,那时他风华正茂,字正腔圆的京味普通话让我如痴如醉。偷偷地找他表白,他只是笑,说有缘的话,以后深圳见。从此我小小的心里便对深圳有了无限的向往,发誓等大学毕了业一定要来深圳找他。
没曾想七年后工作调动真的就来了深圳,不过倒是人渐渐大了,对爱情不再那么奢望。何况深圳人海茫茫,七年前的戏言又如何兑现。
一个傍晚我在家乐福漫无目的地闲逛,听见不远处隐约传来一男一女争执的声音。好像他们是在为到底买48一双还是58一双的鞋互不相让。居家过日子的精打细算,想必是夫妻了。靠近他们的时候,争执的声音更加清晰,我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然后再不由得惊恐回头。是的,我发誓我没有听错,这便是那个实习老师无数次让我魂牵梦绕的声音。可是在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只匆匆地扫了一眼,便不敢多望。因为除了声音之外,他身上早已辨不出当年清秀挺拔的轮廓。
几乎是逃着下楼的,一路上忍不住绝望起来。如果不爱他,他老他丑可以与我无干。可那是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啊,我怎么能忍心看他变老变丑变得风光不再,又怎么能忍受他挺着日渐突起的肚腩,只穿一条大花裤衩就满世界地招摇。
原来嫁一个自己爱的人,竟是需要如此巨大的勇气。
属于两个人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说,良是任何女人见了都会流口水的男人,也包括我。
只是因为他小我四岁,所以双方的家长死活不同意。即便我们爱得激烈,也不得不分开。因为我们都知道,不受家人祝福的婚姻,任如何坚持都是不会幸福的。
分手的时候,我泪眼婆娑地向他提出的恳求,恳求他无论今后走到什么地方,都要一年来见上我一面。他承诺,尽力为之。其实我当初会这么说也是因为心里真的不舍得,要是他不来,我又能找什么借口相见。时间到底是最优秀的魔术师,能改变一切。
北京,杭州,威海……几年来良在全国各地乱转,但却一直坚定地履行着对我的承诺。哪怕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爱人,哪怕我们各自结了婚。
每年我们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到各自之外的城市小聚。吃吃饭,喝喝茶,聊一聊彼此工作和生活上的小小不快,有了兴致的话还可以去看看无限美丽的夕阳,一年一年,我们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地履行着彼此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