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宣传标语大全

  《劳动法》宣传标语大全

  ● 尊重员工,爱惜人才。

  ● 热爱企业,爱厂如家。

  ●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

  ● 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 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

  ● 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创政务新环境,树劳动新形象。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 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 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 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 同心同德谋发展,齐心协力兴劳动。

  ●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