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但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暂停11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可以在家休息不上班。
根据各地各公司的不同标准,高温假一般在3-15天。对于不放高温假的用人单位来说,应适当补贴高温费。高温费是一个统称,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高温津贴,一个是夏季清凉饮料费。
所谓高温天气,指的是由市、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未来24小时日最高气温37℃以上的天气。如用人单位采取空调等降温措施,使工作地点温度低于37℃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放高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