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大写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这种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武则天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
起源
关于大写数字的起源,有隋唐、武后、宋代等几种说法,其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清代顾炎武的说法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其实,顾炎武的说法是靠不住的,程大昌、叶名澧、俞樾等认为数目字用多笔始于唐代以前,乃始差为得之。
吐蕃文书的发掘整理,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及其以前数目用大写字的大量的实物上的证据,在吐蕃的出土文书中,大写的数目字非常的多,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587)八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用钱壹迁肆伯捌拾文”,这些总计数字用多笔字,显然是为了防止奸人窃改,在高昌延昌年间(561-601)的出土契券中,数目字用大写字的情况已相当普遍,至于高昌延和(602-613)以后的出土券契中,数目字则以用多笔字为常了。
《北凉神玺三年(399)仓曹贷粮文书》“(前缺)主者赵恭、孙殷今贷柒石拾斛,秋熟还等斛”,这大概是吐蕃出土文书中有明确纪年的数目字作大写字的最早记载,综上所说,我们认为在公元四世纪前后(约当东晋末)人们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的数目字,到了公元五世纪、六世纪,这种用法进一步得到普及,唐武后时大量使用大写的数目字,不过是承袭了祖宗的成法而已,陆荣等以为这种用法始于宋代,顾炎武以为大写的数目“皆武后所改”,恐均难免数典忘祖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