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背后隐情 不是天灾是人祸!
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唐山发生了一场震撼世界的毁灭性大地震,全市建筑顷刻间化为一片废墟。
唐山大地震是1976年7月28日发生在中国唐山的特大地震。1976年7月28日北京时间03时42分53.8秒,在中国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东经118.2°,北纬39.6°)发生了强烈地震,中国政府宣称强度是里氏7.8级,震中烈度XI度,震源深度22公里。有感范围广达14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市和天津市受到严重波及,地震破坏范围超过3万平方公里。造成24.2万人死亡,16.4万人重伤,倒塌民房53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
当日07时17分20秒和当日18时45分34.3秒,分别于河北省滦县和天津汉沽发生两次较强烈余震,余震的震级分别为里氏6.2级和里氏7.1级。两次余震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唐山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使得很多掩埋在废墟中等待救援的人被继续倒塌的建筑物夺去生命。
前期1967年10月,时任地质部部长李四光,在国家科委地震办公室研究地下水观测的会议上指出,“应向滦县、迁安地区(属唐山地区)做些工作。如果这些地区活动的话,那就很难排除大地震的发生。”
李四光(1889年 - 1971年),中国著名地质学家,湖北省黄冈县回龙山香炉湾人,蒙古族。首创地质力学。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