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用经济手段赈灾的智慧

  宋人赈灾的智慧
  
  吴钩
  
  中国自古天灾频仍,为应付灾荒、防止灾民流离失所,早在公元前的西周时代,便形成了一套系统性的赈灾制度,叫做“荒政”,由十二项政策构成散利(发放救济物资)、薄征(减免赋税);缓刑(暂缓刑罚);弛力(放宽力役);舍禁(开禁山泽资源);去几(停征关市之税);眚礼(减省吉礼);杀哀(减省凶礼);蕃乐(停止娱乐);多婚(鼓励婚育);索鬼神(向神灵祈祷);除盗贼。
  
  到了十一至十三世纪的宋王朝,由于恰好横跨了两个气候温暖期,中间还夹着一个寒冷期,气候变化频繁,导致自然灾害的出现也更加密集,两宋三百余年,单就史有记录的水灾,便有600多次,其中浙江一带发生了130多次,是水患最厉害的地方。宋朝的荒政也更加完备,中国第一部救荒专书《救荒活民书》,便诞生在南宋。
  
  一千年前还没有公共媒体,没有互联网,没有微博,灾荒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缓慢。现代人遇到水灾什么的,可以在微博上呼救,但古人无法这么做。怎么办?政府便鼓励民众“诉灾”,并立法规定,地方官府若阻止民众“诉灾”,即“举劾之”。为防止地方官员隐瞒灾情,宋人还提出,对夸大灾情的地方官,朝廷可不予追究;对掩饰灾荒者,则坐其罪。
  
  灾情核实之后,政府就必须立即启动荒政。宋代的赈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第一时间的赈济,包括“赈给”,即向灾民无偿放发粮食及生活必需品,这主要针对赤贫、老幼疾病不能自存之人;“赈粜”,即启动粮食储备,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给市民;“赈贷”,即免息或低息借粮、借钱给受灾民众,助其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军赈”,宋朝将赈灾与募兵制结合起来,每有灾荒发生,则派人招募流离失所的饥民入伍,“既悯其滨死,又防其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