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2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 11名干部被处分

 据河南省禹州市纪委监委部门公开通报,当地相关部门落实防控工作不力,导致2名学生感染新冠,1月13日给予禹州市高级中学等单位的11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通报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封控措施不力,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检查不实不细,应急处置浮于表面。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新冠疫情形势研判不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实,信息传导衔接不畅,履行行业监督职责不到位,导致2名学生感染新冠肺炎。
 
  1月13日,禹州市给予市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军辉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停职检查。其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还有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禹州市人民等单位的一些干部。
 
  记者梳理禹州市前275个确诊病例的流调报告发现,1月7日确诊的120号病例,曾在1月2日13点左右骑车送儿子到禹州市高级中学。禹州市1月10日的确诊病例中,有4人是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包括3名在校封闭管理学生、1名居家学生。其中,一名在校学生1月8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1月9日因发热由临时班主任驾车送去就诊,后由母亲接回家中;1月1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禹州市1月2日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禹州市高级中学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映,学校1月12日要求学生不出宿舍,由专人送饭;1月2日之后学生有几天还在教室里集聚。确诊病例的流调报告也显示,1月3日至7日,禹州市高级中学一名1月10日确诊的在校学生,除去卫生间、餐厅吃饭、回宿舍外,其他时间都在教室。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禹州市高级中学高一学生超过2000人,全校有3个年级。
 
  记者1月13日晚8点多在禹州市高级中学附近看到,当地正组织车辆把部分学生转运去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