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原因(、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后再考虑是否接种。
5、发作期,有皮肤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暂缓接种。
注依据省疾控中心《湖南省新冠病毒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试行)。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患者,不能接种。
5、自身免疫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20毫克,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7、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