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乘客在上海地铁8号线车厢内不戴口罩吃面条的在网上流传。事后,派出所与地铁公司执法中队约谈了该名乘客,并进行训诫。且不说上海等地此前就出台规定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单是防控期间,在车厢密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不戴口罩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戴口罩有助于防止飞沫传染,是当前比较有效的阻断病毒传播的方式,卫生专家强调,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处戴口罩有利于降低感染风险,实现有效防控。为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多地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工作要求,发布公共场所戴口罩的控制措施,明确要求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是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对未戴者,管理方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要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扰乱公共秩序、阻碍相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等行为,可以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常时期,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必须要全程戴口罩,接受必要的体温检测,这是基本的行为要求,是对他人起码的尊重,也是自我保护的需要。有的人为表现“个性”,不仅进入公共场所不戴口罩,还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劝阻,甚至大打出手,妨碍公共管理秩序,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个人不守规则、不配合防控要求,就有可能使疫情扩散,让很多人的努力付之东流。防控疫人有责,这不仅是政府部门和医护人员的事,而且是全体公民应有的自觉。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