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上海市自7月1日零时起,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是对上海市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2、3、5、7天,实行5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是对上海市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是上海市低风险区,即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街道(镇)的离沪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是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抵沪后尽快且不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五是对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