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9月1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蓝鲸财经记者从涉事公司处核实到,此文件属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但在招聘软件上,这家公司称员工不加班,如加班可申请调休。
这种行为是不妥的。虽然说这是公司内部定的规章制度,但公司内部执行的制度也要看排在第一位的劳动法。强制加班行为这是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而且对于加班时间不达标的需乐捐300,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谜之微笑的罚款,名头上叫乐捐但你加班时长不达标不捐也不行。
公司随意罚款的行为是违法的。而在招聘信息上表明了员工不加班,如加班可申请调休,但写与做不一样,这种行为也是一种虚假信息宣传。因为实际情况要糟糕得多。
我想说私自扣款行为不妥当,强制乐捐也一样。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企业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
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不做也罢。上班上到欠款都有可能。员工的身体健康,休息时间需要充足。多体谅一下公司员工,这样才能忠心长久为公司卖力,为公司付出。人对人,公司对我好。我也百分百对公司好这也是一种常识。一味压榨员工是没有多大回报的。
不知道公司老板是不是法盲,强制员工加班30+小时,员工没加满要罚款三百,还用“捐”来代替,违反了劳动法和慈善法。这种制度其实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因为公司制度、协议条款等必须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才有效,这种公司也必须要被抵制、惩罚,以儆效尤。
不加班就要捐钱,那照这么下去,以后是不是要交保证金才能入职,还是干脆贷款上班。劳动法它踩在脚下,打工人尊严被践踏,仲裁起诉拖着不怕,这就是我们的无良企业家。
免费加班是自愿,不生孩子签协议,差旅业务难报销,产假永远休不满。有多少毫无意义的加班,有多少废话连篇的会议,有多少吹毛求疵的材料,有多少可耻可恨的制度。
违法乱纪的肆无忌惮,遵纪守法的小心翼翼。公然藐视法律,代价罚酒三杯,勤恳奋斗打工,打压侮辱谩骂。这样的劳动环境,难道还不重拳出击么,生育和消费,还不能说明问题么,可别再乐观了。
遇到这样的公司,还是抓紧要了赔偿,离职吧。建议以后类似的报道,媒体把公司名称一起放出来,让大家避避雷!
网友评论
数码王小机先抛开什么调休那些不说,光是一个月必须加班达到30个小时,这一条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加班与否是员工的自由,你要是换一种方式讲说如果加班达到30个小时可以怎么样,我觉得可能还比较能接受,毕竟是有条件交换,然后是员工自愿,这种必须的说辞,肯定是没办法让人接受的,既然爆料了,那就查一下吧。你们所在的公司有这样的强制加班条款吗?
互联网三爷说真是离了大谱,加班不够罚捐款300,公司法人代表还回应表示是公司内部的事情!简直不拿劳动法当回事啊,媒体还是太克制了,什么公司直接点名吧?凉了吧
Dear-若一轩我大深圳居然以这样的方式又上了高位热搜。该办办吧!公然违返劳动法。还有:到底谁发明的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