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聘用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人

        又现就业歧视?据新闻报道,近日,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引网友热议,该新闻还登上了百度热搜。
        对此,该公司员工回应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并称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会录用。
        有专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行为属于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手机号码属于劳动者个人选择,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无关。公司强迫劳动者更换手机号码、区别对待劳动者的行为,既侵犯了劳动者个人自由,也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属于就业歧视。
        近年来,“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只招35岁以下人员”………,用人单位设置种种招聘限制条件,对劳动者性别、年龄、学历、婚育状况甚至恋爱情况等进行区别对待,影响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情况并不鲜见。
        什么是就业歧视呢?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中国劳动者在就业的过程中碰到的主要歧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户籍就业歧视
        在中国最为严重的歧视是现存的户籍制度,因为它关系着群体化的利益。主要包括①歧视农村户口。农村劳动者在城市中就业广受不平等待遇。农民往往被称为“乡下人”,被“城市户口”拒之门外。②歧视外来人口。本城市的企业招工往往限定“本市户口优先”,或者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
        2、性别歧视
        尽管目前在就业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都强调了妇女享有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就业领域内仍存在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
        3、年龄歧视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就业结构出现年轻化的趋势,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了几近苛刻的年龄界限,将一大批年龄较大的求职者排斥在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将用人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
        4、身高歧视
        身高是人为所不能控制的,多是由遗传因素决定。但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喜欢招聘公告上对求职者的身高做出硬性规定,没有得到身高要求的,往往第一轮简历筛选就落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