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18万彩礼!那是我的血汗钱!”近日,河南民权县的小伟(化名)开车挂横幅在女方村里寻找当事人的引发网友关注。
9月13日,小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法院执行局法官已叫停这种冲动做法。执行局法官已和女方沟通,双方将在国庆节后见面,敦促女方张莹(化名)及其母亲吴女士履行法院判决,返还男方彩礼12万元。随后,记者通过第三方短视频平台私信功能,联系女方母亲吴女士,截至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应。
女方悔婚拒不返还彩礼
法院一审判决返还男方12万
据报道,现年26岁的小伟,在感情路上遇到一件糟心事。去年2月底,他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张莹。3月初,双方订婚,他到女方家给付了一笔彩礼钱。随后,女方反悔拉黑男方微信。小伟到女方家打算要回彩礼钱,但对方拒不退还彩礼钱,并说钱已经给弟弟买了一辆宝马,她没有钱还。小伟一气之下将女方及其母亲吴女士起诉至法院,诉请法院依法判决女方返还彩礼款179000元。
9月13日,小伟向上游新闻记者出示了河南省睢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1422民初369号)。法院审理认为,“婚约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婚约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予以支持。本案中,原告小伟与被告张莹按照风俗习惯订婚,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之规定,原告依照习俗给被告所送的彩礼被告应适当返还。”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莹和吴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小伟彩礼现金120000元,驳回小伟其他诉讼请求。
女方拒不执行判决,男方进村声讨
冲动做法被叫停,等待法院执行结果
在法院判决后,小伟迟迟没有收到女方依法返还的彩礼现金。情急之下,小伟一边驱车挂着横幅到女方村里巡街,循环播放声讨录音吆喝,一边向河南省睢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法院执行局法官已叫停我的这种冲动做法,让我等待法院执行结果。目前,执行局法官已和女方家电话沟通,她们将在国庆节后回来,再去法院协商,法官将敦促女方张莹及其母亲吴女士履行法院判决。”对于协商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小伟表示“彩礼款打折返还,我是不会同意的,这笔钱是我家里凑的一部分加上自己出去打工挣的血汗钱,,12万彩礼款少一分钱都不可以,我们就应该服从法院判决结果,对不对?”
谈及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打算,小伟表示“我16岁就出去打工挣钱了,到现在已经10年了,目前在建筑工地做工。为了这个事情,工作也耽搁了,没办法,我也想尽快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今后还要出去打工挣钱。”至于自己的婚姻大事,他说“以前也相过亲,这是第一次订婚,我就掉进坑里了。今后在婚姻大事上,一定要擦亮眼睛;,还是要相信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