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台谏制度”其实应当算是较为完善的一种监察、谏言系统,不过到了这种人的手中,反而沦为了、打击报复的一种有力武器,甚至连威胁到自己的党羽也不放过。而其所采用的方式,便是通过台谏官员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对其进行诬告,然后想方设法的坐实,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精忠》中的秦桧
宋朝的台谏制度是如何运转的?
在宋朝之前,“台”官和“谏”官是各有所司的,通常以负责监察纠弹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称为台官,而将负责谏言的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等称为谏官。而到了宋朝之后,台谏开始合一,两者事权混为一谈,谏官也有权对百官进行监察。
台谏制度本身并无不妥
《宋史》有载“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朝廷决议政事,台谏拥有否决权;君主又过失,台谏可以予以制止;百官犯错,台谏可以予以批评弹劾。可以说,宋朝的台谏制度适用于选拔官员、议论政事、监察百官各个方面,而且对君权和相权都拥有独立的监察权力。可以说,这是一套极为完善的监察、谏言系统。
而宋朝的文武官员,一直以来也都严格遵循着这套“台谏制度”。凡是被弹劾的官员,不论官职多大,都会主动“停职待参”,如果真的查出问题,那么不论问题大小,这些官员均会“自请军州”,也就是主动申请降职,调到偏远地区任职。反之,一旦发现被弹劾官员没有问题,那么台谏官员同样也会“自请军州”,降职到偏远地区。这可以说是双方都遵守的一种游戏规则。
同样因为如此,这些台谏官员一旦被权奸佞臣所掌控,那么带来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套完备的监察系统便会迅速沦为他们打击政敌、排除异己的工具。
秦桧是如何利用台谏制度打击异己的?
《宋史·秦桧传》中便对秦桧利用台谏制度打击异己进行了记载,如果对手有把柄在自己手中,那自然好说,而对于“无罪可状”之人,便会强加罪名,“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的将对方扳倒。
张浚便曾被秦桧利用台谏制度进行过打击,岳飞死后,张浚独掌枢密院,秦桧害怕对方威胁到自己,于是唆使党羽江邈“论其罪”,以“图谋篡夺皇位”的罪名对其进行弹劾,宋高宗虽然出面担保张浚“无谋反之事”,使得秦桧并没有得逞,但仍然不太放心将军权交给武将掌握,于是趁机将张浚罢免,秦桧虽然没有成功将张浚置于死地,但还是达到了排除异己的目的,“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
而在利用台谏制度打击异己方面,秦桧甚至连自己的党羽也不放过,原因便是对方威胁到了自己的权力。范同曾是秦桧的党羽,正是通过秦桧的举荐他才能够成为(副相),范同担任参知政事之后,范同开始“或自奏事,桧忌之”,眼见曾经的党羽开始逐渐威胁到自己,于是秦桧便指使万俟卨弹劾范同,言其在收兵权之事上“贪天功以为己有”,于是范同“遂罢与祠”。秦桧仍不满意,于是万俟卨又继续弹劾,最终导致范同被“谪居筠州”。(《宋史·范同传》)
秦桧甚至连党羽也不放过
而万俟卨自己也没有逃过秦桧的毒手,在其担任参知政事后,开始与秦桧逐渐交恶,于是秦桧便指使言官李文会、詹大方接连上奏弹劾万俟卨,万俟卨被迫请辞,宋高宗则令其出守外地。秦桧对此仍不满意,于是指使给事中杨愿继续历数万俟卨之罪,万俟卨最终被罢职,不久后被贬到归州(今湖北秭归)居住。
秦桧利用台谏制度打击政敌的事情简直多不胜数,原本用来监察百官、纠正时弊的良性制度,制度本来无可厚非,主要还得看使用之人,这种制度一旦落入秦桧这样的奸佞手中,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