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的一条规定引发热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内20所高校官网发现,包括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都有相同规定,另有多所大学对宿舍留宿异性做出禁止。
针对此事,9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大连理工大学提出采访,对方要求传真发送采访函,由专人回应,但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回应。
著名性学家彭晓辉认为,未婚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个人权利,但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学校制定这样的处分条例是为应对“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03年重庆某高校曾有学生因怀孕被双双开除,学生诉至法院后被驳回诉讼请求。
网上引起争议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
多所高校禁止未婚发生性关系
曾有学生怀孕后被开除
网传的这份大连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手册,封面新闻记者在该校官方网站找到了不同版本,内容范围随着年代变化有删减,核心内容未变。
该校研究生院2016年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原文为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浙江大学规定,学生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华中师范大学则规定,有在寝室留宿异性、在异性寝室留宿、在校内外与异性非法同居、卖淫嫖娼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寝室留宿异性、在异性寝室留宿,这类行为被多所院校禁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规定学生宿舍异性同宿、公共场所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开除学籍。武汉理工大学规定在学生宿舍男女同床者,或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武汉工程大学规定,男、女生在学生集体宿舍同宿或学校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003年,重庆某高校一名女生腹痛到校医院就诊,被发现怀孕后,校方将女生及同校一名男生开除。后女生将该校诉至法院,被驳回诉讼请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该女生表示学校侵犯个人隐私权,将上诉。目前,尚未看到该事件的后续进展。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处分条例
高校称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条例
多所院校条例细则在改变
封面新闻记者在多所高校官网搜索发现,这些高校的类似规定随着年代变化而有所改变。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官网分别公布着三个版本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最早2006年版本中对“未婚发生性行为”和“学习期间非法同居”,采用了“非法同居、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者”这样的措辞,“会视情况做出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2016年版本中,简化为“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而曾经开除“怀孕事件”中男女生的重庆某高校,2017年在条例中,将禁止的行为简化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公布的版本,还沿用了之前的内容学生宿舍异性同宿、公共场所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工作人员称,条例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
封面新闻记者查阅教育部2016年公布的《规定》,其中只概括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并无未婚性行为方面规定。
浙江大学学生处分条例
性学专家高校对学生包容度正在增加
希望带动保守院校做出改变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大连理工大学,该校宣传部称必须将采访函和记者证传真到指定号码,并拒绝微信及公共邮箱发送采访资料。按照其要求,记者将采访提纲和记者证发送后,对方称将安排相关人员回应,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著名性学家彭晓辉介绍,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为,但在惯例中学校对道德、纪律的要求比其他社会单位要严格,性行为是成年未婚学生的权力和私事,在没有造成负面后果的情况下,学校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学校制定这样一个条例,是为了应对相关负面事件。学生谈个恋爱,情到深处有了亲密行为,都可以理解。到处张扬,或者在宿舍、公共场所发生,或者产生了负面影响恶劣后果,学校可以用这个作为依据进行处理。”彭晓辉表示,从社会影响和学校纪律角度考虑,这样的条例制定有其合理考虑,无法简单判断对错,希望尊重高校制定校规的自主性,也希望校方和学生方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的权益着想,呼吁社会既尊重校方自行制定校规的权力,也尊重大学生自主选择的权益。
“宿舍留宿异性,或者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对的,理应受到处罚。”彭晓辉认为,大连理工大学随着年代更迭对条例措辞、内容进行变更,开除学生的重庆某大学删除了相关条例内容,其他高校仅针对宿舍留宿异性做了规定,还有更多高校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细则,说明高校对学生的包容度在增加,值得表扬,希望这些高校能带动其他相对保守的院校做出改变。